跳出“村”與政府合辦跳蚤市場

已刊登於2015年12月28日澳門日報A10經濟版

【廠房變文創” 搭平台助圓夢】

創業、開個唱看似是很難實現的夢想,尤其想到成本已令人卻步。“村”早在五年前已經目睹現實需求,決定於工廈租設廠房,以分租或合作形式扶助文創業者,為他們搭建平台圓夢。現時已開設了第三間“村”,下一步計劃進駐商場,令“村”成為文創品牌。

人稱“村長”的李漢昌,一○年開設首家“村”。當時在本澳是較新元素,近年越來越多人進駐工廈,該公司亦平均每兩年增加多一間“村”,至今已有三間,分別位於沙梨頭、螺絲山及黑沙環廠房;平均每家約一萬平方呎,會員數目亦逾八千人。

合作企業逾百

他認為,澳門要推動文化創意產業,人才、空間和土地都很重要。澳門其實有很多人才,新一代年輕人不會祇向錢看,希望發展他們有興趣的拍攝製作、跳舞等行業。政府亦提供不少發展空間,但要有土地資源才可為他們搭建平台,建立事業。因此該公司希望為有意創業人士提供空間,收取租金較市場價優惠,除分租工作室,創業者亦可以透過分成或共同合作模式進駐,協助他們邁出第一步。過去數年曾經與逾百企業合作,當中不少企業已發展成功,並自立門戶擴大發展。

現時進駐的企業有拍攝工作室、舞室、音樂工作室、兒童天地等,不同時期流行不同元素,租用公司都會有轉變。“村”較特別在於不同公司可以促成合作,如兒童天地與拍攝工作室合作推兒童攝影等。至於公眾空間亦會讓客戶舉辦派對,現時每月都辦一次市集,提供平台讓文創人士或家庭主婦銷售日用品或工藝品。最近亦推出“人人做文創”活動,祇要是文創活動,就可以免費在“村”使用公共場地,為年輕人圓夢,如協助開個人演唱會,亦有客戶希望借場地舉辦分享會等。視乎申請用途,如果是文創相關都會供客戶免費使用,務求令更多人可參與文創事業。

計劃進駐商場

“村”主要由“村長”夫婦負責營運,亦有多名兼職幫忙,平日除了安排工作室或協助辦活動,亦會為創業者提供指引。他提到,開設該門生意時,身邊不少朋友“潑冷水”,幸而在無任何資助或支持下,創業翌年已收支平。現時純租金收入佔總利潤三成,所以有資源可以繼續發展。

該公司亦見證着市場對工廈需求的變化,開業初期租第一家“村”時,業主收取呎租約一至兩元,現時工廈呎租已升至逾十元,視乎工廈的規模,該公司廠房租金升幅約五倍。考慮到成本如增加,就可以進駐中區商場,現時正計劃明年開設第四家“村”,並會走進商場,希望為創業者不斷挖掘新空間。

青企診斷: 跳出與政府合辦跳蚤市場

最近幾年周邊地區政府先是力推文創,繼而鼓勵青年創業,尤其最近一兩年,澳門政府向兩範疇大力投供資助,包括成立文創產業基金、青創援助計劃等。今期的“村”早着先機,一○年就開始在工廈提供文創和與年輕人相關的創業服務,且知名度比較高,發展的項目也比較多元化,與其他文創單位合作更可產生協同效應,減低成本和增加效益。

先從不同範疇分析幾個“村”的業務。分租文創辦公室空間,這種純租金收入的模式,在早期澳門工廈租金還比較低時有利可圖,但當租金越來越貴時,“二房東”越來越難做;且近來政府開始資助相關範疇,越來越多孵化中心“跑出來”,甚至提供短期的免費辦公室供青年人使用,所以“村”的純租金收入有需要檢討。

除了分租,“村”也和創業者合作,以分成形式共同完成項目,這種模式成功比例不高,不過如果某一項目成功發展,則可以有“刀仔鋸大樹”的功效。不過“村”事前需要和創業者有完善的協定,“村”在軟件方面如人資、顧問意見、宣傳等投入會比較多,就像策略性股東一樣。

桌上遊戲和派對等的租場活動,則以聚人氣比較多,利潤有限,但能夠為“村”爭取宣傳效果,為不定期舉辦的室內跳蚤市場爭人氣;這類室內跳蚤市場,“村”可以考慮定期舉辦,甚至嘗試和政府或一些會展團體合作,跳出“村”的局限,在澳門不同社區舉辦跳蚤市場。“村”可以從中發掘一些本地文創或手作,加以培育合作,發展成為“村”的品牌。